近日,紅河州委印發《關于州級領導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意見》,要求州級領導以上率下,帶頭落實中央和省委要求,帶頭執行紀律規定,帶頭轉變工作作風,以優良的黨風帶政風促民風,凝聚黨心民心。
《意見》包括“進一步密切聯系群眾、進一步改進調查研究、進一步精簡會議活動、進一步改進文風、進一步規范因公出訪活動、進一步改進新聞報道、進一步加強廉潔自律、率先垂范嚴格貫徹執行”共八個方面的20條要求。
《意見》提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實施辦法,確保中央精神落地生根,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強化黨內監督的重要舉措,州級領導要發揮“關鍵少數”的示范帶動作用,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帶頭落實中央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樹牢“四個意識”、嚴守“四個服從”。要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要輕車簡從,減少陪同人員,簡化接待程序;要改進會風,精簡各類會議;要嚴格執行文件處理的有關規定,控制發文數量和文稿字數;要嚴守外事紀律,嚴格執行外事出訪限量管理規定和出訪報告制度;要優化新聞報道的內容和結構,精簡務實、注重效果;要嚴格執行公務用車和辦公用房有關配備規定,嚴禁超標。
《意見》要求,全州各縣市各部門黨委(黨組),要把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一項政治任務,結合實際,實事求是地制定完善本縣市本部門實施意見,切實擔當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持之以恒、久久為功,做到“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尺度不松”。
《意見》指出,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發揮好黨內監督專責機關的職能作用,認真履行監督責任,把監督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改進黨風政風的一項經常性工作,在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上下功夫,堅持不懈抓常、抓細、抓長,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紅河州落地生根。(趙志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