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尋甸縣紀委積極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堅持挺紀在前,抓早抓小,在問題線索處置上擴大談話函詢覆蓋面,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讓談話函詢成為運用執紀監督“第一種形態”的重要手段。1至4月,采取談話函詢方式處置問題線索22件(次)。
制定出臺《關于談話函詢工作的暫行辦法》,組織全縣120余名紀檢監察干部進行學習,了解談話函詢基本原則、適用情形、啟用情形、操作流程等。通過“清風尋甸”微信號推送“談話函詢怎么開展、談話函詢結果如何運用、談話函詢工作流程”等內容,讓廣大紀檢監察干部熟悉談話函詢中的重點、難點,時間點,確保談話函詢收到實效。
明確談話函詢方式,對反映黨員干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一般采取談話的方式予以提醒并督促糾正的;對反映黨員干部在履職盡責、工作作風、組織紀律等方面的問題,一般采取發函的方式要求被反映的黨員干部如實作出情況說明,要求在規定期限內進行函復并提供有關材料。
規范問題線索處置,嚴格按照“五類方式”細化對問題線索的分類處置 ,對反映問題性質不嚴重、情結較輕或者是所反映的問題較籠統、事實描述不清晰的問題線索以及群眾有舉報、社會有反映、腐敗有苗頭、工作有傾向的問題線索及時使用談話函詢,予以警示和提醒,抓早抓小,防止小錯不糾鑄大錯的現象出現。
強化談話函詢結果的運用,談話函詢后,對舉報不實的也會給予澄清,讓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對于發現的問題線索進行妥善處置、及時跟進;對于函復沒有問題但經核實后發現問題的,從重處分并與干部使用、考核相結合,增強談話函詢的嚴肅性和紀律性。(張媛媛 段興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