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元謀縣推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清單管理,進一步壓實責任,細化任務,促使“兩個責任”落地生根。
厘清清單,明確職責。完善制定2017年度縣委領導班子落實主體責任清單和縣紀委監察局落實監督責任清單,厘清縣委常委班子15項、縣委書記8項、縣委常委班子其他成員9項具體任務和縣紀委監察局在加強組織協調、加大監督檢查、強化黨內監督、嚴肅紀律審查、嚴格責任追究5個方面的22項具體監督職責。同時,要求各鄉鎮、縣級各部門結合實際制定兩個責任清單,做到可執行、無遺漏、不籠統。
建立臺賬,實行銷號。量身制定2017年度人大黨組、政府黨組、政協黨組、未設紀委(紀檢組)單位、設紀委(紀檢組)單位、鄉鎮五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按照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作風建設、責任追究建立4類臺賬。各單位對照兩個責任清單和與縣委簽訂的責任書,一項一項落實、一項一項銷號后將工作落實痕跡收集在相應臺賬內。縣處級領導每周制定工作計劃,將清單任務落實明確到周,通過政務網公示接受監督。縣紀委監察局通過印發《每月紀檢監察工作重點》,將清單內任務分解到相應牽頭領導和牽頭室。
適時督查,嚴格問責。充分整合監督執紀問責“總承辦”責任區、協作區力量,每月實地抽查部分責任區單位,向被抽查單位黨委(黨組)發出通報,指出存在問題并責成限期整改。嚴格督促各單位按時報送兩個清單季度落實情況報告,開展實地督查核實,并提出工作建議。一季度縣紀委對各單位共提出工作建議136條。嚴格責任追究,去年以來,對職工超標準為女兒舉辦婚宴中,落實主體責任不到位的縣民政局進行全縣通報,對黨組書記、局長進行誡勉談話;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不到位的縣教育局黨委書記、紀委書記進行誡勉談話。(武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