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宏州委召開七屆第十次常委會,討論通過了《中共德宏州委關于州級領導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實施意見》,堅持以上率下,突出問題導向,進一步推進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邊疆落地生根。
《實施意見》指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強化黨內監督的重要“法寶”。州級領導要發揮“關鍵少數”的示范帶動作用,以身作則、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帶頭落實中央精神,帶頭執行紀律規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樹牢“四個意識”、嚴守“四個服從”,不斷增強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切實扛起全面從嚴治黨的政治責任。
《實施意見》從“進一步密切聯系群眾、進一步改進調查研究、進一步精簡會議活動、進一步改進文風、進一步規范因公出訪活動、進一步改進警衛工作、進一步改進新聞報道、進一步改進文稿發表、進一步加強廉潔自律” 9個方面提出32項具體措施,真正做到抓常抓長、落細落小。
《實施意見》要求,各縣(市)黨委、各部門黨組(黨委、總支、支部)要把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的重要“法寶”,持之以恒、久久為功;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發揮黨內監督專責機關的作用,把監督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改進黨風政風的一項經常性工作,真管真嚴、敢管敢嚴;各級宣傳、財政、審計、外事等部門要在職責范圍內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并通報結果。(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