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臨滄市委印發《關于市級領導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實施辦法》,從9個方面提出32項具體措施,強化市級領導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地生根。
《辦法》指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確保中央精神落地生根,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強化黨內監督的重要舉措,市級領導要發揮“關鍵少數”的示范帶動作用,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帶頭落實中央精神,帶頭執行紀律規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樹牢“四個意識”、嚴守“四個服從”,不斷增強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為開創臨滄跨越式發展新局面,奪取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新勝利,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辦法》規定,要從“進一步密切聯系群眾、進一步改進調查研究、進一步精簡會議活動、進一步改進文風、進一步規范因公出訪活動、進一步改進警衛工作、進一步改進新聞報道、進一步改進文稿發表、進一步加強廉潔自律”9個方面落實好32項具體措施,真正做到抓常抓長、落細落小,確保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地生根。
《辦法》要求,各縣區黨委、各部門黨組(黨委、總支、支部)要把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切實擔當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持之以恒、久久為功,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執紀問責,做到“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尺度不松”。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要把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列入督促檢查工作的重要事項,每半年開展一次督查,并將督查情況報告市委、市政府。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發揮好黨內監督專責機關的職能作用,認真履行監督責任,把監督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改進黨風政風的一項經常性工作,在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上下功夫,堅持不懈抓常、抓細、抓長,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地生根。各級宣傳、財政、審計、外事等部門要在職責范圍內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并通報結果。(杜群忠 趙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