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建設是各級黨委的‘責任田’,自己都不去管,還指望誰來幫你種?我們不僅要管,還要不誤時節,精耕細作,防治病害。”這是江城縣委書記對各鄉(鎮)黨委書記進行集體約談時的講話。2017年來,類似這樣的廉政約談、任前廉政談話、廉政提醒談話,對江城縣的每位領導干部而言已成了“家常便飯”。
為進一步強化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推動各部門落實責任清單,傳導壓力、壓實責任,全面掌握領導干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江城縣委在制定巡察制度、完善考核機制等一系列舉措之后,于2016年5月,制定出臺了《關于實行主要領導及班子成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紀實制度》(以下簡稱“紀實制度”),在全縣各級黨組織中全面推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全程紀實臺帳式痕跡管理。
紀實制度,從召開專題會議、簽訂責任狀、上廉政黨課、開展廉政約談、聽取主體責任匯報,進行廉政提醒談話、專題調研、批辦、執紀審查等方面,將黨委的主體責任細化為7大方面14條內容,劃定“責任田”,對主體責任的落實情況實行記賬式管理。 從三項內容,進一步規范健全了黨風廉政建設約談制度:一是要求黨委主要負責人約談同級黨政班子成員,強化對同級黨政班子成員履行主體責任的督促指導;二是要求黨委其他班子成員約談分管負責人,對分管部門落實黨委主體責任不力的情況開展專題約談,發揮督促、提醒、警示作用;三是要求紀委書記對下級黨委書記和同級黨政部門黨委(黨組)書記的工作約談,通過履行監督責任來促進主體責任落實。
截至目前,縣四班子主要領導及其班子成員分別與下一級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責任及班子成員進行廉政提醒談話134人次;縣委先后對339名新提拔、交流輪崗及實改非的科級領導干部進行了廉政談話,對41名縣屬黨政機關的“一把手”及有關負責同志進行了集中約談。有效地推動了各級黨委(黨組)切實承擔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李水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