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雙版納州紀委制定并印發了《西雙版納州黨風廉政建設宣傳工作骨干通訊員隊伍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錘煉黨風廉政建設宣傳干部隊伍,搭建通訊員學習、共享、分析、競爭的平臺,提升全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新聞宣傳工作整體水平。
《辦法》從人選產生、職責任務、學習培訓、工作紀律、考核獎勵等五個方面作出了規定,旨在整合骨干通訊員隊伍成為全州黨風廉政建設新聞宣傳的重要力量,成為全面展示西雙版納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成效的重要組織者、參與者。
全州骨干通訊員的產生和所需具備條件進行了嚴格規定,州、縣市區紀檢監察機關根據所需條件由本部門推薦,并經州紀委宣傳部審核后確定,骨干通訊員在開展宣傳工作時,由州紀委宣傳部和各縣市區紀委共同負責管理指導,由于工作崗位變動,各地必須及時重新確定人選并報經州紀委宣傳部批準備案。
《辦法》對骨干通訊員的職責任務、學習培訓等進行了明確的規定,規范了骨干通訊員的工作程序,對骨干通訊員從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方向和指導意見,明確了各環節的職責任務和程序要求,為加強日常工作規范化提供了基本遵循。同時對新聞宣傳工作中的工作紀律和獎懲措施進行了嚴格的要求,將工作情況按月通報,實行動態管理,突出嚴管厚愛,務求工作實績,實名制撰稿報送,實行末位淘汰,對調動骨干通訊員的工作積極性起到了激勵作用。(巖溫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