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臨滄市委印發了《中共臨滄市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分層次,有針對性的對領導班子集體責任、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責任、班子成員分管范圍主要領導責任進行細化分解。
知責明責。針對班子、主要負責人、班子成員的不同職責,量身打造了一份落實主體責任的任務清單,既有統一性,又有針對性和差異性。該清單認真梳理涉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黨紀法規和制度規定要求,共明確48項任務,其中市委班子36項,市委書記7項,市委常委5項。
盡責負責。該清單注重科學性與可操作性形結合,便于市委領導更好地履行“一崗雙責”,主體責任各項任務清晰明了,該量化的量化、該明確的明確,如市委常委會每半年至少專題研究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市委書記每年至少上一堂廉政黨課,市委常委每年至少2次與分管聯系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提醒談話等。
考責問責。市委主動接受同級紀委監督,將主體責任任務清單明確出來,由市紀委督促抓好責任落實,協助市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進一步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切實加強黨內監督,督促各級責任主體把主體責任記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主體責任落實情況于次年1月前向省委、省紀委專題報告,接受省委檢查考核。(李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