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迪慶州紀委監察局下發《迪慶州紀委監察局機關事務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規定)》,明確工作紀律,規范工作秩序,確保機關各項工作高效推進。
《管理規定》規范上下班考勤制度。州紀委監察局機關實行上下班簽到簽退制度,每天簽到簽退分上午、下午各兩次,按照冬、夏作息時間執行簽到、簽退。考勤實行委局領導帶班,機關各部室和各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輪流負責日常值班,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對干部職工考勤情況進行抽查檢查,考勤制度對因公外出、未簽到簽退等情況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同時由干部監督室負責對考勤情況進行管理和監督。
《管理規定》規范請銷假制度。州紀委監察局機關實行嚴格請、銷假制度,因事請加必須辦理批假手續,假滿必須銷假。《管理規定》對請、銷假審批流程、因公補休、病假時限和相應處理程序進行了詳細規定,完善和補充了現有請銷假制度,使制度更具體更具有可操作性。
《管理規定》規范公務車輛和駕駛員管理制度。制度完善了機關公務車輛管理制度,對公務用車日常管理、使用審批、保養維修和油料管理進行了嚴格規定,同時對公務用車管理使用做了明確的紀律規定和考核,確保規范、安全管理公務用車。
《管理規定》規范了財務管理制度。對財務日常工作程序、經費收支、差旅費報銷、政府采購、公務接待等項目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和要求,完善了各種經費的審批流程和操作規定,確保機關財務管理運行穩定和安全。(鄭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