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承認在對精準扶貧信息錄入工作中‘已脫貧’沒有做到準確標注,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監管不力、監督缺位,希望上級領導給我們機會,我們一定改正并接受紀委對我們的任何處罰。”近日,寧蒗縣紀委在精準扶貧督查工作中對兩個鄉的1名正科、2名副科級領導進行誡勉談話問責時,被問責人員楊某某如是說道。
年初,為加大精準扶貧工作責任追究力度,寧蒗縣縣長分別與15個鄉(鎮)黨政一把手及17個相關部門簽訂責任狀,實行精準扶貧終身追究制、連帶責任追究制。寧蒗縣紀委對發生腐敗案件及嚴重損害貧困群眾利益事件的,除了查辦當事人外,還要上追一級責任,特別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推進精準扶貧工作的失職等責任,實行嚴肅追究,絕不避重就輕,敷衍了事,淡化追責效果。
同時,寧蒗縣把精準扶貧工作納入黨風廉政建設重要考核內容,列出具體考核標準,形成事前介入、事中跟蹤、事后問責懲處的有效監督機制,為推動全縣精準扶貧脫貧攻堅工作廉潔高效運轉提供重要保障,出現違紀違法問題,實行“一票否決”,并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朱遠平 梁衛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