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和中央紀委、省紀委、市紀委反映扶貧領域涉嫌違紀問題信訪舉報督辦工作部署會精神,近日,保山市紀委印發《關于集中開展全市反映扶貧領域涉嫌違紀問題信訪舉報查辦督辦專項行動的通知》,對開展反映扶貧領域涉嫌違紀問題信訪舉報查辦督辦專項行動作出部署,保障扶貧攻堅各項政策落到實處。
據悉,“專項行動”為2017年4月至9月,分三個階段進行。4月為動員部署階段,廣泛宣傳受理范圍、渠道等,對2016年以來受理辦理反映扶貧領域涉嫌違紀問題信訪舉報進行全面大清理,做好起底建賬工作。5月至8月為集中查辦督辦階段,圍繞本轄區上級轉送、本級受理的反映扶貧領域涉嫌違紀問題信訪舉報,集中開展查辦督辦工作。9月為全面總結和回頭看階段,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自檢自查和全面總結,通報曝光典型案例。
《通知》強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高度重視反映扶貧領域涉嫌違紀問題信訪舉報查辦督辦工作,加強統籌協調,精心安排部署。對反映涉及扶貧領域涉嫌違紀問題信訪舉報,明確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領導班子成員具體抓、具體負責。同時,對責任不落實,工作推進不力,辦理上級督辦件不及時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頂著不辦、壓著不查的,嚴肅追責。
同時,要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傳黨和政府的扶貧政策措施,向社會公布扶貧領域違紀問題的受理范圍及舉報電話、舉報網站、通信地址等。嚴肅處理違紀人員,及時收繳違紀款物,并向實名舉報人回復處理結果,督促扶貧資金發放到位、扶貧政策落實到位,切實保障貧困群眾的切身利益,有效化解矛盾,做好息訴罷訪工作。(高明慶 倪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