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問題主要體現在‘重業務輕黨建’、‘一手硬一手軟’的現象還不同程度地存在,不少班子成員只記得行政職務,忘了黨內職務。”
“包括我在內的班子成員,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上還有差距,普遍存在于口頭提醒、會議交代,認為黨風廉政建設有紀委書記牽頭抓,缺專題研究、缺日常監管。”
近日,在富源縣直機關黨建工作推進會暨2016年度黨組織書記述職評議會上,11位來自縣直單位的黨組織書記上臺,對過去一年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進行述職,接受來自全縣各行各業200多名的代表、委員現場評議。
據悉,為進一步將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落實落細,富源縣除了在一年一度的縣紀委全會上,組織部分鄉鎮、縣直單位黨委(黨總支)書記進行黨風廉政建設述職述廉外,今年還制定出臺實施方案,由縣委組織部和縣直機關黨工委聯合組織,對37個縣直單位黨組織書記履行“第一責任人”,抓好管黨治黨工作進行述職評議。述職評議采取臺上口頭匯報或會場書面述職的方式進行,通過社會各界代表的評議,對縣直單位的黨組織工作按照“好、較好、一般、差”等次進行評定。評定結果作為縣委評先獎優、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參考依據。
“全面從嚴治黨是我們黨立下的‘軍令狀’。落實主體責任決不能停留在口頭上,必須見諸行動。每一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都要把這個擔子挑起來,站在全局和戰略的高度,自覺將黨建工作放到促進全縣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的目標中來思考、來部署、來落實,充分發揮機關黨組織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領導和組織廣大黨員干部在新型城鎮化、新型工業化、脫貧攻堅、安全維穩等重點工作中主動作為、開拓進取,勇于在服務大局中承擔重任,兌現向人民的承諾,讓人民群眾看得到、體會到、享受到從嚴治黨的成果。”富源縣委副書記在會上講話時說。(劉云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