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自糾發現存在‘小金庫’問題單位22個,主動上繳‘小金庫’資金256萬余元……”日前,德宏州紀委召開常委會聽取“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自查自糾階段工作情況匯報。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省紀委“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德宏州把清理整治“小金庫”問題作為當前黨風廉政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州委常委會專題研究“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專門召開了全州進一步推進“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專題會議,印發了通知,劃出“小金庫”問題“七個嚴禁”的紀律“紅線”,公開指定州縣兩級“小金庫”資金收繳國庫賬號,明確自查自糾整改時限,充分利用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宣傳清理整治工作紀律規定,暢通舉報渠道,公布舉報網址和舉報電話,發動干部群眾參與清理整治工作。
全州各地各部門層層傳導壓力、落實責任,各職責部門緊盯關鍵環節和突出問題、強化指導監督。4月7日至20日,全州5個縣市、103個州直及中央省屬駐德宏單位、141個社會組織認真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自查自糾工作。截止4月15日,自查自糾發現存在“小金庫”問題單位22個,其中州直7個,縣市15個,已整改18個,正在整改1個,立案審查3個,主動上繳“小金庫”資金至財政專戶256萬余元。
同時,德宏州明確對主動上繳的減輕從輕處理或不處理。德宏州“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領導小組將由紀委、財政、審計、民政等部門組成專項紀律檢查組,按照“問題部門提、帶著問題去、針對問題查、查清問題咎、盯著問題改”的要求,對全州各地各部門進行“小金庫”問題抽查核實,對發現存在“小金庫”問題的,從嚴從重處理,對直接責任人一律先免職再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及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并嚴肅責任追究,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典型問題公開通報曝光,徹底清理整治消除“小金庫”問題,不留死角。(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