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以來,在推進“小金庫”清理整治工作中,迪慶緊緊圍繞“小金庫”問題“發現得了、排查得了、自查得了”,有針對性的謀劃整治措施,優化周全方案,較好地落實了省委、省紀委的工作部署,“小金庫”清理整治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全省清理整治“小金庫”動員會議召開后,州紀委第一時間就會議主要精神向州委、政府主要領導和州委常委會分別進行了匯報和傳達。州委、州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要求全州各級各部門要從深入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高度認識抓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不折不扣落實省委省政府的精神,堅決清理到位,對不認真落實會議要求的從嚴從重從快處理。
清理整治工作開局階段,各單位不同程度存在被動應付、心存疑慮、等待觀望等復雜心態。為有效防止全州“小金庫”清理整治工作走過場、走形式,州紀委嚴格按照州委的要求,切實在深化思想發動上下功夫,嚴肅傳導從嚴管黨治黨的責任壓力,以云南省通報的“小金庫”違規違紀問題和該州近年來查處案件中涉及“小金庫”問題為警示,講清楚“小金庫”問題的危害性、清理整治“小金庫”的極端重要性。
整治工作中講求方式方法,堅持依紀依規、寬嚴相濟、教育在前、提醒在先的原則,鼓勵各縣市、各部門敢于發現問題,科學把握從嚴緊度,有效把握推進工作的層次,確保自查自糾的工作質量。
加強與財政、審計、人社、編辦和人民銀行等部門之間的相互聯動,溝通協調清理整頓工作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強相關財經政策的解疑釋惑。在自查自糾階段,重點對各縣市、各部門是否對州委、州政府文件精神學習宣傳到位、自查自糾是否覆蓋到位、存在問題是否排查到位、情況說明是否清楚到位、領導簽字和蓋章是否履職到位等問題進行嚴格把關。
截止2017年4月18日,全州“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自查自糾階段已經結束,全州兩縣一市和經濟開發區251個單位、州級105個部門和單位(含下屬單位、站所、學校)共356個單位開展了自查自糾,共查糾“小金庫”問題20項,可統計資金總額103萬余元,均在時限內報告并陸續繳存財政國庫。(李正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