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結果通報后,瀾滄縣及時采取“三個早”避免考核“走過場”。
結果運用早提醒。年初,縣紀委在全會中做了《關于2016年度全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情況的通報》,其中明確了,檢查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單位,取消領導班子2016年度評先評優資格。
誡勉談話早開展。瀾滄縣紀委書記及時對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談話直指各談話對象單位存在的問題,促使大家繃緊廉政弦,提醒相關責任人要將對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提上議事日程。
問題清單早梳理。針對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為基本合格的縣扶貧辦和縣教育局以及不合格的縣移民開發局分別下發了《對貫徹落實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存在問題限期整改的通知》,針對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為合格單位但是存在突出問題的25個單位也下發了整改通知,共梳理出具體存在問題98個,并要求在4月底前必須召開1次黨委(黨組)或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查找存在問題,深刻分析原因,制定具體整改措施,切實抓好整改落實,并向縣委專題報告整改情況,同時抄報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巡察辦。瀾滄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于8月底前組織復查驗收,對整改不重視、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顯的,嚴肅追究責任,切實避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走過場”。(何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