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對全州核心通訊員隊伍的管理,推進核心通訊員隊伍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近日,迪慶州紀委監察局制定并印發了《迪慶州黨風廉政建設新聞宣傳工作核心通訊員管理辦法(試行)》。
《管理辦法》對全州核心通訊員的產生和所需具備條件進行了嚴格規定,州縣(市)鄉三級紀檢監察機關根據《管理辦法》明確的基本條件由本部門推薦,并經州紀委宣傳部審核后確定,核心通訊員在開展宣傳工作時,由州紀委宣傳部和各縣市紀委共同負責管理和指導,由于任務調整或工作崗位變動,各地必須及時重新確定人選并報經州紀委宣傳部批準備案。
《管理辦法》對核心通訊員的職責任務、報送內容、報送時限、報送方式進行了明確的規定,規范了核心通訊員的工作程序,對核心通訊員從事黨風廉政建設宣傳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方向和指導意見,明確了各環節的職責任務和程序要求,為加強日常工作規范化提供了基本遵循。
《管理辦法》對核心通訊員在從事黨風廉政建設宣傳工作中的工作紀律和獎懲措施進行了嚴格的要求,同時將工作情況按月通報,并納入各縣(市)區紀委年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對調動核心通訊員的工作積極性起到了激勵和鼓勵的作用。(鄭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