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紀委監察局和機關黨委在每季度第一個月20日前分別召開書記辦公會和黨委會,專門聽取上季度主體責任清單落實情況報告,同時派出本季度主體責任清單……為深入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進一步細化職責任務,強化責任擔當,推進委局機關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落實,近日,文山州紀委監察局出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派單制實施辦法。
辦法明確派單對象主要為州紀委常委班子成員、州監察局副局長、州預防腐敗局副局長;州紀委監察局機關黨委委員、黨支部書記。
明確承辦派單工作的部門。州紀委常委班子成員、州監察局副局長、州預防腐敗局副局長派單工作具體承辦部門為機關黨委,辦公室協助。州紀委監察局機關黨委委員、黨支部書記派單工作由機關黨委負責。
實行季度派單制。機關黨委商辦公室每季度按照《州紀委監察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任務分解》要求,對州紀委常委班子成員、州監察局副局長、州預防腐敗局副局長在季度內需要落實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履行“一崗雙責”相關工作分別列出責任清單,報經州紀委監察局主要領導同意后派出。機關黨委每季度按照《年度黨建工作目標責任書》對州紀委監察局機關黨委委員、黨支部書記在季度內需要落實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履行“一崗雙責”相關工作分別列出責任清單,報經機關黨委書記同意后派出。
派單對象按照主體責任清單,結合分管工作實際,認真落實派單工作,并在每季度最后一個月月底前將落實情況及相關痕跡資料交機關黨委。機關黨委按照一人一檔建立派單對象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一崗雙責”履責檔案資料。
辦法強調責任追究。明確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不力、擔當不夠的州紀委常委班子成員、州監察局副局長、州預防腐敗局副局長,將由州紀委監察局主要領導提醒談話、誡勉談話,直至問責等方式督促糾正整改。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不力、擔當不夠的機關黨委委員、黨支部書記,將由機關黨委書記提醒談話、誡勉談話,直至問責等方式督促糾正整改。(王英 李萬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