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多措并舉,通過“四個強化”全面落實全省推進“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專題會上的講話精神,大力清理整治“小金庫”。
強化工作部署的落實。于 4月5日印發了《關于組織開展“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整治工作的通知》,從提高思想認識、明確整治紀律、整治方法步驟、強化責任追究等方面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4月6日,州委、州政府組織召開了全州“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動員會,對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同時,全面啟動了自檢自糾工作,到4月20日將全面完成。近日,州委、州政府加大了工作督查力度,州紀委對縣市推動落實工作以電話通知方式作了要求,確保工作部署落到實處。
強化責任制的施行。清理整治工作中實行分級負責分口把關責任制。由州紀委、州監察局牽頭,州財政、審計、人民銀行、國稅、地稅、國資、民政等部門配合,督促各級各部門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做到不走過場、不留死角,確保自查面達到100%。
強化重點抽查工作的開展。對自查自糾申報結果進行認真分析排查,明確抽查重點單位和部門,并由州紀委、州監察局牽頭,州財政局、州審計局配合,組成4個檢查組,在4月20日至5月10日期間深入到縣市、州級部門進重點抽查。同時配合做好省對州開展重點督查檢查工作。
強化相關政策的執行。嚴格執行寬嚴結合的政策,對2017年4月15日前自查自糾主動將“小金庫”資金繳入州級國庫或同級財政指定賬戶的,對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予以從輕減輕處理或不予處理;不在規定時限內自查自糾、發現存在“小金庫”問題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既追究直接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監管責任,典型問題予以公開通報曝光,確保“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做到令行禁止,收到實在成效。(陳迤君 蘇發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