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師宗縣以“三舉措”持續壓實“兩個責任”,進一步推動管黨治黨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促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入開展。
細化清單,明確責任分解。下發《師宗縣2017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意見》,從主體責任、監督責任、作風建設、責任追究四個方面,將責任內容分解為40余項任務措施,細化領導主要負責人、其他班子成員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清單。同時,層層簽訂責任書,定責、定人、定時,切實做到壓力傳導不遞減、責任覆蓋無盲區,進一步壓實責任。
完善機制,推進責任落實。健全完善定期匯報、約談談話、述責述廉等制度。要求各黨委、黨組每年2次向縣委、縣紀委專題報告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情況,縣委書記采取一對一方式聽取鄉鎮(街道)紀(工)委書記落實監督責任情況;縣紀委班子成員約談下級黨委、紀委負責人,督促責任落實。縣委、縣政府班子及班子成員在縣委常委擴大會議上進行專題述責述廉,接受評議;全縣鄉科級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考核會上述責述廉。
追責問責,倒逼責任落實。認真梳理群眾反映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落實的線索,針對案件集中高發、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之后依然頂風違紀的單位開展督查和不定期抽查,力求以追責問責為導向,倒逼“兩個責任”落實。充分運用“四種形態”,及時談話提醒相關責任人。圍繞“六大紀律”和“兩個責任”方面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或輕微違紀問題開展約談。
截止目前,共談話提醒116人次,對1名履行主體責任不力、下屬工作人員發生違紀問題的干部進行問責處理。(黃云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