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耿馬縣細化縣委常委班子、主要領導和班子成員全面從嚴治黨主要任務,用“清單式”壓實主體責任。
分解十項任務。把加強組織領導、宣傳教育、嚴肅黨內政治生活、選好用好干部、作風建設、懲治腐敗、問責、維護群眾利益、規范權力運行和監督、支持執紀執法機關查處違紀違法問題等十個方面的工作具體化,明確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
明確三層責任清單。細化領導班子集體責任清單41條、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責任清單7條、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責任清單7條,明確領導班子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領導者、組織者、主抓者,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集體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承擔第一責任人責任,必須自覺當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引領者、推動者和示范者;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既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承擔主要領導責任,又積極協助單位主要負責人抓好主體責任的落實。
落實三項保障措施。從組織領導、協作配合、責任追究三個方面,采取聽取匯報、定期不定期抽查、專項檢查等方式方法,督促各責任單位主動融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對責任落實不到位的,既追究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又追究直接主管領導的責任,還要追究參與決策的班子其他成員的責任。1月份以來,共召開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70場次,現場“考問”、質詢領導干部46名。30名被處分、問責、函詢、談話提醒的領導干部,分別在民主生活會上進行深刻檢查。(劉龍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