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潑水、五一、端午等節日將至,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近日,景洪市紀委下發通知,加強節日期間紀律作風建設。
通知強調,各單位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紀律意識,嚴格遵守作風建設各項規定,嚴防奢侈浪費和各種變相違紀違規行為發生,嚴禁未經批準舉辦各類節日慶典活動;嚴禁借節日走訪或以工作匯報名義用公款相互走訪、送禮、宴請;嚴禁借節日之機用公款購買、發放、贈送禮品和各種購物卡;嚴禁以同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各種聯誼活動名義用公款請客送禮;嚴禁以各種名義借節日之機突擊花錢和違反規定濫發津補貼或福利;嚴禁借各種名義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費健身、娛樂等活動;嚴禁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或與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和個人的“紅包”、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貴重物品;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違規大操大辦、借機斂財。
通知指出,各級黨委(黨組)要堅守責任擔當,落實作風建設主體責任,主動管好隊伍,抓好日常工作紀律和作風建設;要立足于早部署、早提醒,切實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將節日期間紀律要求傳達到每一名干部職工,并認真查找在作風建設方面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要認真履行“一崗雙責”,既要模范遵守各項紀律要求,又要管好班子、管好干部隊伍以及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對出現的問題要敢抓敢管、嚴抓嚴管、真抓真管,確保各項紀律要求落到實處。
通知要求,全市各級紀檢監察組織要帶頭嚴格落實《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黨紀黨規,繼續把重要時間節點當成作風建設的前沿陣地,緊盯“四風”問題,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持續加大對節日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查處力度,對不知止、不收手、不收斂的,堅決以“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起、從嚴查處一起。
據悉,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的,既要從嚴處理直接責任人,還要追究失職失責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節日期間查處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一律公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李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