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共抽查核實900余人次,因不如實報告暫緩提拔使用、取消換屆提名和后備人選資格11人,批評教育68人,誡勉7人,責令辭職1人。”日前,德宏州召開2017年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培訓會,通報全州查處領導干部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問題,形成有力震懾。
領導干部向組織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和其他重要情況,是接受組織監督的重要方式,是對黨忠誠的重要體現,是強化監督管理防止“帶病提拔”的重要要求。德宏州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扎實開展2017年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印發了《關于認真做好2017年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的通知》,召開了德宏州2017年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培訓會,解讀《規定》和《辦法》,通報全州查處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問題,嚴明紀律、警示干部。
在個人自審、單位初審、組織部門復審的基礎上,全州各級黨組織嚴把收集、內容、核實三關,把個人基本情況、婚姻情況、因私出國(境)情況、家屬相關情況、所持有財產情況作為收集審核的重中之重,對填寫報告信息不具體、不規范、不屬實的一律退回、未經領導閱簽的一律打回、本人未簽字的一律打回,確保報告內容真實準確、報告對象不漏人、報告內容不漏項。同時與住建、人行、公安出入境管理等部門加強銜接,對領導干部報告的個人事項內容真實性進行核實。對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告、不如實報告或者隱瞞不報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組織處理。構成違紀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對不認真履行職責,把關不嚴,監督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追究班子主要領導的責任。
此外,德宏州還加大抽查核實力度,做到“凡提必審”“凡提必核”“凡提必聽”“凡提必查”,堅決防止干部“帶病提拔”、“帶病上崗”。(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