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清明、潑水、五一、端午等節日將至,按照中央紀委、省紀委和州紀委狠抓重要時間節點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要求,確保節日期間風清氣正,防止“四風”問題以更隱蔽的形式反彈回潮,3月29日,勐海縣向全縣各鄉鎮、農場,各部門單位發出《關于嚴明節日期間紀律作風要求的通知》。
通知強調,各鄉鎮、農場,各部門單位要進一步強化紀律意識,嚴格執行作風建設各項規定,嚴禁借節日走訪或以工作匯報名義用公款相互走訪、送禮、宴請;嚴禁借節日之機用公款購買、發放、贈送禮品和各種購物卡;嚴禁以同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各種聯誼活動名義用公款請客送禮;嚴禁以各種名義借節日之機突擊花錢和違反規定濫發津貼和福利;嚴禁借各種名義組織和參與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費健身、娛樂等活動;嚴禁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或與行使職權有關的單位和個人的禮金、有價證劵、支付憑證和貴重物品;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違規大操大辦、借機斂財。
通知要求,各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要履行好“一崗雙責”,自覺擔負起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把加強節日期間紀律作風建設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任務,以嚴的標準、嚴的舉措保證各項紀律要求落到實處。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加強對親屬、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確保崇廉尚儉成為一種時尚、一方風氣。
通知明確,各鄉鎮、農場,各部門單位紀委(紀檢組)、縣紀委監察局各派出紀工委,要認真履行監督責任,按有關要求抽調精干人員組成檢查組,適時開展明察暗訪、專項檢查和隨機抽查等方式,開展執紀檢查。要緊盯節日期間違規公車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贈送節禮等,有針對性地開展紀律檢查工作,把紀律作風要求一項一項落實好。對個別把紀律作風要求拋在腦后,仍然我行我素,視“底線”為“稻草人”,敢于越“紅線”頂風違紀的,不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還要追究其所在部門單位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一律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 以嚴格的制度、嚴肅的問責機制倒逼各項要求和主體責任的落實,努力營造出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汪體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