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黨委是怎樣將‘兩個責任’的壓力傳導到基層站所和村組的?有沒有對落實不力的情況進行追責問責?當前管黨治黨方面還存在哪些問題?”近日,在落實“兩個責任”集體約談會議上,峨山縣紀委常委對與會部門、鄉鎮(街道)黨組織第一責任人連續發問。
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峨山縣牢牢抓住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不斷健全黨委主抓直管黨風廉政建設的工作機制,制定了《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完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清單》,明確30項主體責任、25項監督責任。
同時,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約談制度,2016年以來,縣委書記集體約談了縣委常委、縣人大、政協黨組書記、鄉鎮(街道)黨(工)委書記20人次,進一步壓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縣紀委書記約談了8名鄉鎮(街道)黨(工)委、紀(工)委書記18人次,紀委常委約談下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68人次、下級紀委負責人16人次,進一步聚焦主責主業,強化監督執紀工作。
通過層層壓實責任,切實增強了各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履行主體責任和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營造了敢于擔當、敢于作為、干事創業的良好氛圍,有效推動“兩個責任”落地生根。(楊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