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誡勉談話會現場
近日,大理州對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為基本合格等次的2個縣市和5個州級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縣市紀委書記,以及歸口負責監督的州紀委派出紀工委書記、副書記進行集體誡勉談話,并責令按照“八個一”要求全面整改。
召開一次專題民主生活會。領導班子和成員要對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認真查找落實黨委(黨組)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明確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制定一個整改落實方案。結合州委考核組的反饋意見和黨委(黨組)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民主生活會,針對存在的問題制定切實有效的整改落實方案,明確整改內容、措施、時限、責任單位和責任領導。
開展一次專題警示教育活動。由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帶隊,組織領導班子成員以及單位全體干部職工到州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用身邊的事教育身邊的人,不斷汲取教訓。
講授一次專題黨課。結合學習貫徹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和《準則》《條例》,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在本地區本單位講授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專題黨課。
解決一至二個突出問題。從實際出發,堅持問題導向,找準本地區本單位存在的1至2個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突出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加以解決。
健全完善一套制度。針對問題,突出重點,不斷健全完善黨風廉政建設制度,加大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把制度的籠子織密織牢。
上報一個整改落實專題報告。向州委專題報告整改落實情況,整改落實情況報告同時抄報州紀委、州委組織部。
接受一次復查驗收。嚴格按照整改落實方案,逐條抓好整改落實,力求整改實效,同時做好接受州委復查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段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