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不作為、亂作為”整治,促進領導干部轉變作風,提升干部執行力。今年,騰沖進一步建立完善作風督查機制,干部作風整治常態化亮劍。
下發一個通知。市委、市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督導檢查工作通知》,劍指干部作風,細化督導檢查工作重點、要求、結果運用、督查方式。通知要求,督導檢查包括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落實情況,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保山市、騰沖市委、市政府具體工作措施落實情況,省市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騰沖市委、市政府會議紀要決定的事項等9項重點。嚴格按照強化督查任務分工、強化批交辦事項落實、完善督查臺帳管理、加強督查匯報反饋、堅持督查問題導向5項要求,綜合運用實地督查、暗訪督查、跟蹤督查、調研督查4種方式開展督查。通知還就督查要求、督查方式列出具體時間、任務、措施細項要求,并明確了5項結果運用,增強督導督查工作的具體性、針對性、操作性,確保督導檢查工作的嚴肅性、權威性,推動督導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整合一支力量。進一步調整完善由市委副書記任組長、市紀委書記、組織部長任副組長的市委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及領導小組辦公室,從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人大等部門抽調力量充實市委6個督導組,每個督導組明確具體督導的鄉鎮、部門。改變過去單兵作戰方式,領導小組對重點督查工作統籌安排部署,整合市紀委、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督導組各方力量,形成督查合力,避免多頭督查、重復督查。同時,市委、市政府賦予督查工作領導小組“通報批評、獎勵懲處建議、干部任用建議”三項職權,強化督導檢查工作組織領導。
制定一個辦法。制定《市委督查督導工作考核獎懲辦法》,充分調動督查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各督查部門認真履職、強化管理。考核對象為市委督查工作領導小組、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督導組人員。年底抽調專人組成全市督導檢查工作考核領導小組,根據實際督導工作效果、督導工作作風、督導工作臺帳進行獎勵和懲處。對各督查組的獎懲按照 “獎優懲差”的原則,根據各組“好評”和“差評”次數進行核算。實行“好評”、“差評”量化,累計得4次“差評”,由市委督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約談督查(導)組組長,達到5次“差評”由市委書記約談督查(導)組組長,超過6次“差評”則解散重組該督查組。
“以督導檢查為抓手,強化干部作風建設,是騰沖貫徹落實六中全會、中央省市紀委全會精神,全面貫徹執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落實好中央和省、市委重大決策部署的一個重要舉措。對鞏固近年來整治‘不作為、亂作為’成果,進一步促進領導干部有為、會為、敢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在基層落地生根具有重要意義。”騰沖市委常委、紀委書記表示。(周必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