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上午,大理州召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黨建工作考核集體誡勉談話會議,對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黨建工作考核為基本合格等次的縣市黨政主要負責人、州級單位主要負責人以及縣市紀委書記和組織部長進行誡勉。
會議指出,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全州各級黨委(黨組)要增強“四個意識”特別是核心意識、看齊意識,旗幟鮮明地講政治,深刻認識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性,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最大政績”的意識,把全面從嚴治黨作為第一責任、第一能力、第一政績,以“釘釘子”的精神,抓主業、擔主責、唱主角。堅持把黨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謀劃、一起部署、一起推動、一起考核,做到發展第一要務和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兩手抓、兩手都要硬”。
會議要求,要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級黨委(黨組)要正確把握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是政治責任、分內責任、全面領導責任、直接責任,要真正扛責上肩,把黨風廉政建設與日常工作相結合,在各項工作落實中抓實黨風廉政建設。
會議強調,要認真抓好整改落實。受到誡勉的單位和個人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深刻反思、立行立改,一項一項抓整改、一條一條抓兌現,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整改,要按照召開一次專題民主生活會、接受一次復查驗收等“八個一”整改要求,既要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也要對全局工作進行反思,舉一反三,由點到面,抓實黨風廉政建設各方面的工作。(張婧怡 楊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