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瀾滄縣紀委通過規范問題線索處置,科學運用“四種形態”,提升紀律審查工作質量。
制定《瀾滄縣紀委監察局反映縣管干部問題線索管理工作辦法(試行)》《關于規范談話函詢辦理工作的暫行規定》。在工作中,嚴格按照暫行辦法規定,認真分析研判信訪問題線索,按照動態清理、分類規范、突出重點、處置得當的原則,充分運用問題線索擬立案、初核、談話函詢、暫存、了結五種處置方式。嚴格按照《中共云南省紀委省監察廳機關信訪舉報件歸口管理辦法》(云紀辦發〔2015〕14號)文件執行,信訪室收到的信訪舉報件,由信訪室登記受理后,按照干管權限的要求進行處理,部分反映縣管干部問題線索在7個工作日內轉案件監督管理室,案件監督管理室在7個工作日內按照分工轉有關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部室辦理。上級機關或者領導批示、交辦的問題線索,鄉(鎮)紀委、縣紀委監察局各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各部室收到或發現的問題線索,審計、司法等職能部門移送的問題線索,在7個工作日內轉案件監督管理室,案件監督管理室在7個工作日內按照分工轉有關派出紀工委監察分局、部室辦理。
2017年,瀾滄縣紀委共收到問題線索18件,已處置辦結問題線索4件,處置辦結率達22.2%。處置問題線索18件次,其中,初步核實9件次;運用談話函詢處置問題線索4件次,暫存2件,了結3件次;立案6件,黨政紀處分1人。(何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