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寧蒗紀委監察局加大實踐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工作力度,對全縣扶貧工作進行全面督查。
加強對扶貧資金的監督。對全縣15各鄉(鎮)扶貧資金使用情況、異地搬遷農戶貸款資金撥付情況進行嚴格監督,確保資金安全、規范運行。對截留、擠占、挪用、冒領、私分扶貧資金的鄉(鎮)、村委會和個人堅決問責處理。今年以來,通報了1個村異地搬遷農戶貸款資金撥付進度緩慢問題。
加強對駐村工作隊員的監督。根據《寧蒗縣駐村工作隊管理辦法》《“掛包幫”、“轉走訪”工作機制》的要求,嚴格執行縣紀委常委每月帶隊督查駐村工作隊員的在崗、考勤、紀律情況,從嚴從實加強駐村隊員教育監督管理,對履職不力、責任缺失引發嚴重后果的嚴肅問責,對嚴格按照召回制度、工作例會制度,是否按要求認真接訪群眾來訪、聽取群眾意見、化解矛盾糾紛執行不力的堅決通報。今年以來,在“云南先鋒手機報”通報19人。
加強對落實脫貧攻堅工作任務情況的監督。按鄉(鎮)黨委班子至少每半月、村“兩委”班子至少每周一次,駐村扶貧工作隊隨時集中專題研究脫貧攻堅工作,對在扶貧工作中不作為、亂作為,失職瀆職,弄虛作假,優親厚友,扶貧工作進展緩慢引發嚴重后果的嚴肅問責。今年以來,對未成立扶貧組織機構的1個鄉、建檔立卡戶安居工程建設進度緩慢的1個鄉、扶貧作戰室貧困戶痕跡資料不完善的2個鄉進行通報;督促2個鄉(鎮)按程序盡快撥付滯留在鄉財政所賬上的建檔立卡戶建房補助資金。(梁衛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