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澤縣堅持挺紀在前,從細處著眼,采用“三抓”舉措運用好第二種形態。截止目前,處理48人次,占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230人次的21%,切實突出了紀律特色。
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從小處入手、從小事抓起,全縣紀檢機關運用第二種形態共處置48人次。比如:大橋鄉團山村委會主任易元康利用職務之便,直接將其妻列為院外五保戶上報,共領取院外五保救助金936元。金額雖小,但村干部優親厚友、侵害群眾利益,違反了黨的群眾紀律,影響惡劣,易元康最終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收繳違紀所得。
抓嚴抓緊,及時糾偏。讓紀律成為剛性約束,堅持用嚴明的紀律管住全體黨員,凡違反紀律規矩的都進行處理,依紀監督、從嚴執紀、違紀必究、依紀量處,不放松尺度給予輕處分或組織處理。比如:寶云街道普珠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李才本以本村已去世的5名院外五保老人的名義,從街道社保中心“代領”院外五保老人補助金共計16044元,陸續用于發放給村里因災、因病致貧的困難群眾。對此菩薩心腸,其情可憫、其責當罰,不按規矩來,好心辦好事也是“破紀”。紀檢機關在日常監督檢查中發現上述問題后,嚴把紀律尺子,絕不放松尺度,亮明紀律是不可逾越的底線,李才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抓常抓實,糾正四風。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堅決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堅決防止“四風”反彈,在按六大紀律對違紀行為進行表述的基礎上,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作為執紀審理重點,推動黨的作風持續向好。圍繞工作紀律、公車管理、會紀會風、公款吃喝等重點問題,緊盯“元旦”、“春節”、“端午”、“中秋”等重要節點,針對賓館酒店、學校、娛樂場所、景區景點等重點區域,組織開展明察暗訪,對違反作風建設規定的3家單位和30余人進行嚴肅處理并公開通報曝光。對一名干部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送的現金、購物卡的行為,調查報告、審理報告和處分決定中都重點描述其行為發生在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及時掌握情況,加大審核力度,突出了紀律特色。(徐瑞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