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玉溪市委通報的2016年度全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結果中,元江縣被考核為優秀,這已是元江縣連續兩年獲得優秀等次。
近年來,元江縣各級各部門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全縣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果。在2016年縣委對全縣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中,10個鄉、鎮(街道)有3個考核為優秀、7個考核為合格,55個縣直單位中有16個考核為優秀、38個考核為合格,對考核為基本合格的1個單位責成領導班子召開一次專題組織生活會,認真查找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制定限期整改措施,并向縣委和縣紀委、縣委組織部專題報告,縣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辦公室將組織復查驗收。
“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既是對工作落實情況的一次集中檢查,也是全縣綜合考評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對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一次‘政治體檢’。”縣委領導強調到。元江縣委按照年初承諾、季度報告、半年約談、年底述責述廉并由縣委常委帶隊考核的辦法,層層簽訂責任書,層層壓實責任;縣紀委及時跟進,與下級紀(工)委、紀檢組簽訂監督責任書,采取“兩查一談”、專項檢查等措施,認真履行監督責任,確保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實打實硬碰硬落到實處。
縣委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優秀的予以通報表揚,對不合格的實施懲戒,倒逼各級各部門黨組(黨委)切實落實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主體責任。同時,通過考核,全面總結工作成績和經驗,查找差距和不足,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以考促建,推動了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在全縣形成了不抓黨風廉政建設是失職,抓不好黨風廉政建設是不稱職的良好氛圍。(翟東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