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管黨治黨失之于寬松軟;黨內監督乏力,該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近日,德宏州委、5縣市黨委相繼通報了州和縣市2016年度懲防體系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結果,被考評為基本合格等次的州氣象局、芒市水利局、芒市民政局、盈江中波臺、盈江縣舊城鎮、盈江縣那邦鎮,被考評為不合格等次的州林業局、瑞麗市姐告工管委、瑞麗市司法局、瑞麗公路分局、人行瑞麗市支行、隴川縣發展和改革局共12名單位主要負責人被追責,負有監督責任的12名紀委(紀工委)書記也同樣被追責,打響2017年“失責必問”第一槍。
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德宏州緊緊抓住落實主體責任這個“牛鼻子”,把問責作為從嚴治黨“利器”,對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的典型問題嚴肅問責。2015,德宏州委制定出臺了《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實施辦法》,列出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責任清單”、“負面清單”和“問題清單”,對觸碰“紅線”的各級黨委(黨組)、紀委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一律從嚴查處;對履行主體責任不力,致使領導班子成員或者直接管轄的下屬發生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等8種情形的,要追究黨委(黨組)及其領導班子成員責任;未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黨的各項紀律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導致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得不到有效治理等10種情形的,要追究紀委(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的責任;對責任制考核評定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單位,由紀檢監察機關對其黨政主要領導和紀委書記(紀工委書記、紀檢組長)進行誡勉談話,取消單位及其主要領導、相關領導年度考核評優評先資格,并限期整改,復查驗收。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德宏州強化對“兩個責任”落實的監督檢查,年終由州委常委帶隊,通過聽取匯報、述責述廉、民主測評、查閱資料、民意調查、延伸檢查等方式,對全州111個責任單位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推進作風建設、落實責任追究等方面進行了全面的“政治體檢”。把問責作為從嚴治黨“利器”,綜合運用批評教育、誡勉談話、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方式,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追究領導責任、黨組織的責任,使失責必問成為常態。
同時,德宏州還建立健全問責典型問題通報曝光制度,在州紀委官網、官微、本地黨報黨臺黨網等媒體中設置“曝光臺”,對采取組織調整或組織處理、紀律處分方式問責的,一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