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春縣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中,通過交辦制、承諾制、聯系制、督導制“四項機制”,壓實各級黨組織及黨員干部主體責任,推動全面從嚴管黨治黨責任落地見效。
“交辦制”壓實責任。根據各領域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不同特點,結合單位實際,由縣委書記向縣委常委及16個黨(工)委書記、31個黨組書記發出抓基層主體責任交辦函,分類明確各單位部門職責,重點突出黨組書記履行抓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形成“書記抓、抓書記”的工作局面。
“承諾制”認領責任。在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基礎上,縣委制定涵蓋共性承諾和個性承諾的黨委(黨組)書記抓基層管黨治黨工作承諾書,16個黨(工)委書記、31個黨組書記主動認領責任,與縣委簽訂承諾書,明確責任內容和完成時限,年底對照承諾書回顧檢視,沒有完成承諾的向縣委作出說明,切實將基層責任制落到實處。
“聯系制”落實責任。在規范黨內政治生活方面,該縣實行“三級聯系指導”機制,由縣級領導聯系一個鄉鎮、指導一個黨總支,鄉鎮領導聯系一個村(社區)、指導一個黨支部,村(社區)干部聯系一個村民小組、指導一個黨小組,逐級落實“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民主生活會、民主評議黨員、黨員黨性定期分析等制度,不斷提升管黨治黨特別是黨內政治生活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督導制”追究責任。縣委充分發揮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的作用,聘用科級非領導職務干部擔任工作督導員,分期深入全縣單位部門督查“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全面從嚴治黨、“基層黨建提升”等各項工作,縣委根據督導員反饋情況定期聯審聯評獎懲結果,推動全面從嚴管黨治黨落地見效。(朱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