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你們的談話提醒,我對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的信息管理監督不到位,導致農村危房改造項目資金信息錄入補助戶與實際補助戶不相符,今后在工作中我會認真加以整改……”龍陵縣住建局一領導在接受談話函詢時對縣紀委的同志說道。
這也是該縣踐行“四種形態”中的“第一種形態”的一個縮影。去年10月份以來,龍陵縣談話函詢27件次,經初步核實擬立案2件次,了結25件次。
該縣注重抓早抓小,對苗頭性、傾向性、一般性的問題及時發聲,把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明確劃定談話函詢的適用范圍,確定“三個必談”,即凡是反映的問題過于籠統、難以查證核實的必談,反映輕微違紀問題的必談,反映問題較少、情節簡單的必談。談話對象或函詢對象是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的,其書面檢查或情況說明要簽字背書后,報縣紀委具體承辦室,承辦室要對談話函詢對象的情況說明進行嚴格審查,必要時須對其中的問題進行核實。同時,談話函詢對象必須在本單位年度民主生活會上就談話函詢問題和本人情況說明進行通報,并向縣紀委具體承辦室報告。
在監督執紀中,該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牢牢守住依紀監督執紀問責這一定位,緊緊圍繞“六大紀律”,把握運用“四種形態”,制定了《龍陵縣關于規范談話函詢辦理工作的暫行規定》《龍陵縣紀律檢查機關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實施辦法》等制度,督促各級黨委、紀委更加重視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監管,平時多提醒、多批評教育,有問題及早發現、及時處理,通過“抓早抓小”防止其從輕微違紀走向嚴重違紀,從“破紀”淪為“破法”,通過實踐“四種形態”,為黨員干部層層扎緊紀律防線。(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