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德宏州紀委七屆二次全會通報了2016年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結果,2個單位因管黨治黨不力被考評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
通報指出,由德宏州委常委帶隊,通過聽取匯報、述責述廉、民主測評、查閱資料、民意調查、延伸檢查等方式,對全州111個責任單位履行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推進作風建設、落實責任追究等方面進行了全面的“政治體檢”。全州各級黨委(黨組)、紀委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進一步壓實,監督責任進一步明晰,作風建設進一步深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收到良好實效。40個地區、部門、單位被考評為優秀等次,69個地區、部門、單位被考評為合格等次。對存在全面從嚴管黨治黨不力的,州氣象局被考評為基本合格等次,州林業局被考評為不合格等次。
通報強調,對評定為優秀和合格等次的縣市和單位進行通報表揚;對評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單位給予通報批評,對其黨政主要領導、紀委書記(紀檢組長)進行誡勉談話,并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召開領導班子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民主生活會進行認真整改,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將組織復查驗收。對評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單位,取消其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當年度各類評優評先資格。對連續兩年被評定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地區和單位黨政主要領導給予組織處理。(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