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委通報全州2016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結果,要求全州各級各部門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十八屆中央紀委七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省州黨委、紀委全會的決策部署,統籌推進“五位一體”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強化黨內監督,加強紀律作風建設,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以良好的精神狀態和優異的工作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2016年,全州各級各部門緊緊圍繞州委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部署,結合實際量化分解任務,層層壓實責任,狠抓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取得明顯成效。2016年12月15日至25日,由州委常委,州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州政協黨組書記,州政府副州長帶隊,全州組成14個考核組,對12縣市和87個州級單位2016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情況進行實地考核。被考核的12縣市和87個州級單位中,評定優秀31個,其中縣市7個,州級單位24個;合格61個,其中縣市3個,州級單位58個;基本合格7個,其中縣市2個,州級單位5個;703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中,合格697人,基本合格6人;評定優秀鄉鎮15個。
根據大理州《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實施辦法》和《大理州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實施意見》,州委將嚴格兌現獎懲,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對縣市及州級單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業績評定、表揚懲處、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段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