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縣紀委圍繞“四種形態”,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深化巡察監督及派出監督,不斷強化黨內監督,有效推動了黨風廉政建設。
完善監督機制。制訂和完善了領導干部個人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和警示談話、經濟責任審計、民主制度、民主評議、領導干部個人推薦干部責任制等一系列制度,形成新的干部監督工作機制。進一步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嚴格執行“一把手”末位表態等制度,認真落實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重要情況通報報告、民主生活會、談話和誡勉等黨內監督制度,確保黨內監督落實到位。建立了《關于落實“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的實施辦法(試行)》制度,縣紀委監察局及其派出機構把各級各部門“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落實情況作為監督檢查重點,從事前、事中和事后三方面進行全程監督,并對重大決策建立了考核評價、失誤糾錯和終身追究制,有效防止各級黨政組織決策失誤、權力失控、行為失范。
強化巡察監督。該縣及時成立了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加強對全縣巡察工作的組織領導。制定出臺《紅河縣巡察工作方案》,2016年11月已全面啟動第一輪巡察。巡察期間共張貼巡察公告56份,發放巡察問卷調查表和征求意見單175份,在鄉鎮政府所在地和各村委會設置巡察意見箱29個,累計組織被巡察單位各級干部談心談話142人次。
強化談話監督。全面啟動“紅臉出汗”談話活動,對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在主體責任落實、紀律作風、廉潔自律、強班子帶隊伍、推進重點工作等方面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以及違紀情節輕微不需要紀律處分和實施誡勉的,實施“紅臉出汗”談話教育。(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