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雙版納州紀檢監察機關保持堅強政治定力,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聚焦主業主責,堅定不移反腐懲惡,堅持不懈正風肅紀,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
狠抓主體責任落實。州委帶頭執行黨風廉政建設系列規定和決策部署,以簽字背書的方式堅持與下一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人簽訂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落細落實責任,分解細化目標任務,層層傳導壓力,逐級壓實責任,簽字背書實現全覆蓋。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連續6年由州委常委帶隊檢查考核,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嚴格獎懲兌現,以考評促責任歸位。對頂風違紀、出現區域性、系統性腐敗案件的地方、部門(單位),實行“一案雙查”,既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倒逼責任落實,25名領導干部因落實“兩個責任”不力被問責。
強化監督執紀專責。堅持以執紀方式推動述責述廉、任前廉政談話等監督制度,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州紀委書記點題約談縣市區和州直部門負責人72人,14名州管黨政主要負責人向州紀委全會述廉述責,111名縣處級新任干部簽訂廉政承諾書,實現縣市區、州直部門主要領導屆內在州紀委全會上述廉述責全覆蓋目標。認真執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對306名縣處級領導干部和113個領導班子的廉潔自律情況進行審查。對十八大以來受黨政紀處分的224名黨員干部和監察對象進行重點回訪教育。
探索實踐“四種形態”。制定《西雙版納州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實踐“四種形態”實施辦法》《西雙版納州關于規范談話函詢辦理工作的規定》,壓實各級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和組織(人事)部門實踐“四種形態”的主體責任,科學規范處置問題線索,建立分類精準談話函詢機制。經常性批評和自我批評,“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2016年,州委、州政府班子成員開展提醒談話、約談、談話誡勉116人(次),紀檢監察機關開展談話函詢111件(次),比2015年增長428.6%;實現了線索處置動態清零,全州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458件(次),處置問題線索262件。
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堅持懲治腐敗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尺度不松,盯住“三類重點人”和“三個時間節點”,創新提前介入審理模式,完善審查安全措施,引導執紀審查沖著紀律去,實現快查快結快進快出,全州共執紀審查139件,結案150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80人(受黨政紀雙重處分28人),其中縣處級干部17人;作出黨紀輕處分73人,占黨紀處分154人的47.4%;黨紀重處分81人,占黨紀處分的52.6%;移送司法機關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