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家在鄂西北偏遠農村。家里,母親對我們管教得很嚴,希望我長大成器。記憶中,許多做人的道理、做事的規矩都是在灶臺邊由母親言傳身教的,這些道理和規矩,連同五谷雜糧一起喂我長大,煙火一般日積月累地熏著。
平日里,大人們要上工,小孩們要上學。只有傍晚,太陽下山了,雞入圈了,大人收工小孩放學后,廚房里就飄來了飯菜香。一家人在一盞煤油燈下,圍著灶臺吃飯,水缸蓋一翻過來,幾缽菜放在上面,鍋里是飯。特別是冬天,灶內的柴頭退出來,一小堆火在灶臺前燃著,鍋底還粘著很多小火星,這顆暗了,那顆又明了,如同夜晚滿天的星光。一家人端著飯碗,你一句我一句,廚房是家里最熱乎的地方。
在這個土灶臺邊,母親是最有權威的人,因為她掌管著“戒尺”——一把鍋刷。老家的鍋刷,是用紅高粱的稈稍兒做的,大概二三十根就捆一把,形如毛筆,搟面杖一般粗細。因為稈內是空瓤,所以不重。
吃飯時,一家人講今天都做了什么事。每個人講完后,母親就會做個評價,比如:埋怨父親不該為一點兒事和鄰居爭吵,表揚妹妹看住羊沒吃到菜園的菜,說我看到一只雞不回籠也不去找。有時我脾氣倔起來,頂撞母親幾句,她伸手就拎起鍋刷,要打我:“翅膀硬了啊?”但沒落下來。考試不及格、放牛吃了別人莊稼這樣大一點的錯誤,就不是比劃了,而是“啪啪”兩下,鍋刷直接落下,用妹妹的話說就是“哥又吃鍋刷把嘍!”隔壁幺爺一見我“吃鍋刷把”,就笑呵呵地說:“打一下,長一截喲!”
都說“舉頭三尺有神明”,我小時候覺得是“灶頭三尺有神明”。就在那個土灶臺邊,我學到了很多規矩,比如:吃飯吃多少盛多少、不能剩飯,不能譏笑殘疾人,今天能做的事不能留到明天,不是自己的東西絕對不能拿,靠自己的雙手吃飯……
有兩次“吃鍋刷把”的經歷讓我記憶猶新——
一天,家門口來了個老乞丐,花白的胡子上面粘著黑乎乎的飯粒,他一只手拄著根竹棍,另一只手端了個破瓷碗。母親正在剁豬草,騰不出手來,就讓我拿兩個饃給人家。我看他又老又臟,就順手把饃往他面前一扔。乞丐彎下腰去撿饃,竹棍一絆就摔倒了。我剛要哈哈大笑,腦殼后“啪啪”就挨了兩下。
“對不住了,小孩子不懂事!”母親滿臉歉意地對乞丐說,然后回到廚房重新拿了兩個饃,雙手捧著放在乞丐的破瓷碗里。等乞丐走了,她撿起地上的饃,一邊拍著灰一邊嚴厲地說:“乞丐也是人,給人家饃就一定要放到人家碗里。這兩個饃今晚你吃!”
那兩個饃的味兒,直到現在我都記得。
還有一次,一個家境富裕的同學帶了一支鋼筆到學校。因為平時大伙兒都用鉛筆,我們看了都很羨慕,擰開鋼筆筒新奇地看它裝著墨水的肚子。放學時,那個同學跑得飛快,鋼筆掉出來也不知道,我左右看看沒人發現,就悄悄撿起來,像寶貝一樣塞進了自己的書包。
晚上吃飯時,不知怎么被母親發現了,她拿著那支鋼筆,問我哪來的,我說撿的。她拎起鍋刷又問了一遍,我說是同學的,但不是我偷的,是他丟了我撿到的。母親一聽,火更大了:“這和偷有什么區別?”抄起鍋刷就是兩下,雖然鍋刷把輕,打著不很疼,卻打在了我心里。
隨著時光流逝,灶臺邊的那些家教、規矩、禮行,像肚里吃下的糧食一樣,喂養我長個兒、抽條、強骨骼,直到長大成人。當我為人父之后,教育孩子雖然不再用鍋刷把,但卻把灶臺邊的這些故事,一點一點講給我的孩子……(陳軍 作者單位: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