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門一副局長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按理說,該部門應以此事為鏡鑒,以案明紀,完善制度,堵住漏洞。可事情過去快半年了,卻悄無聲息。單位的領導干部不僅對此事諱莫如深,還明確要求單位工作人員緘口不言,美其名曰“家丑不可外揚”。
有了問題不解決反而藏著掖著,出了丑事不讓說反而捂著蓋著。之所以“不愿揚家丑”,說到底是“老好人”思想使然,說多了怕“當事人”不高興;亦是“要面子”想法作祟,講多了怕單位形象受損害。可是,這樣就能保住違紀黨員的“面子”、維護單位的形象嗎?結果恰恰相反。
常言道,傷口捂著容易爛。想要傷口好得快,必須勤消毒、早上藥,一味蓋著、捂著只會導致傷口潰爛,甚至危及生命。同樣,一個單位的領導干部違反了紀律、出了問題,必定有這樣那樣的原因。如果一直諱莫如深,抑或是不管不問不治,只會使問題越來越嚴重。對于黨員干部,特別是身邊黨員干部的違紀案例,沒有必要諱莫如深,反而應該拿出來分析、擺出來討論,找準問題產生的原因,找到問題解決的方案。如此,“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黨紀處分才能更好地發揮警示教育作用,也才能更好地讓其他黨員干部明紀律、守底線。
身邊的鐘聲更讓人警醒。用身邊人教育身邊人、用身邊事警示身邊人,更有說服力,更具感染力。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要正視身邊的“活教材”,常用長用,用好用足,常敲“警示鐘”,打好“預防針”,教育引導黨員干部吸取教訓、引以為戒、防微杜漸,真正做到明底線、知敬畏、守規矩。(孟慶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