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縣林業局原黨總支副書記、副局長蚌紹亮(正科級),套取退耕還林項目補貼資金18.9萬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梁河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原專職副指揮長黃躍助(正科級),與他人合伙套取退耕還林項目補貼資金17.67萬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日前,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紀委公開通報了巡察發現的多起典型案例。
為整合資源力量,避免人情干擾,德宏州立足實際,創新推行州縣一體化巡察模式,即在成立州、縣(市)巡察領導小組、巡察辦公室的基礎上,由州委統一組建巡察組,一竿子插到底,巡察組組長、副組長分別由正處級、副處級實職領導干部擔任,一次一授權,任職回避,實行巡察工作“責任承包制”,對巡察組應該發現但沒有發現的問題,倒查巡察組的責任。構建由州和縣(市)紀委、組織、政法、審計、財政、檢察、稅務、公安等部門抽調的172名業務骨干巡察人才庫,實行動態管理,對巡察干部進行定期培訓,實行交叉巡察。同時還建立了問題線索探討交流制度、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巡察工作保密制度等,確保發現問題、形成震懾。
該州州縣一體化巡察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全面從嚴治黨,緊扣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六大紀律”,緊盯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三大問題”,把基層在征地拆遷、扶貧惠農等方面以權謀私、優親厚友,侵占集體資金資產資源、虛報冒領惠民資金和救災救濟款物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為重點,綜合運用個別談話、查閱資料、抽查核實個人有關事項報告、“下沉一級”了解情況、詢問知情人等方式,充分發揮巡察的政治“顯微鏡”和政治“探照燈”作用。同時,公布巡察舉報方式,釋放巡察從嚴信號,主動接受群眾舉報,鼓勵干部群眾主動為巡察組提供線索,向巡察組反映情況。
德宏州緊盯巡察整改不放,堅持邊巡察、邊整改,把整改貫穿巡察全過程,督促被巡察單位建立整改問題清單、任務清單和責任清單,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對巡察反饋的整改建議,被巡察單位黨委(黨組)書記簽字認領,嚴格按照時限要求抓好整改。對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嚴肅問責。
兩輪巡察,德宏州委共派出14個州委巡察組,對23個基層黨組織進行“政治體檢”,其中州直單位9個、縣(市)直單位7個,鄉鎮7個;兩輪巡察共發現問題308個、問題線索129件。(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