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今年將制定中央企業黨建工作考核評價辦法,以責任制為抓手,從責任體制、責任內容、責任履行、責任考核與監督、責任追究五個方面,對中央企業黨建工作提出全面要求。
全面從嚴治黨,央企不能例外。加強黨的建設是央企的頭等大事。央企負責人不僅是企業的管理者,更是企業黨組織負責人,管黨治黨的主體責任必須落實,不能虛化。
國資委即將出臺的央企黨建工作考評辦法,以責任制為抓手,在“責”字上做足功課,進一步擰緊黨建工作的“責任發條”。辦法將使黨建工作由“軟指標”變成“硬任務”,同時列出負面清單,用問責“利器”對黨建工作“打馬虎眼”的行為嚴懲不貸,進而推動央企黨建強基固本,著力筑牢央企的根和魂。
解決央企黨建寬松軟的問題,最終要靠企業黨組織自身。一方面,央企黨組織負責人必須牢記,履行管黨治黨的責任是分內之事。要充分發揮“關鍵少數”的引領示范作用,增強央企黨員職工對黨組織的認同感、歸屬感和榮譽感。另一方面,要牢固樹立“抓好黨建是本職、不抓黨建是失職、抓不好黨建是不稱職”的觀念,進一步強化黨員職工在央企改革、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火車頭作用。(卓大為 趙海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