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近日發布《2016年第四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跟蹤審計結果》發現,一些地區和部門在重大政策、“三去一降一補”重點任務落實中還存在不到位的情況。其中,10個省的部分市縣扶貧資金統籌整合不到位,有2.37億元扶貧資金閑置。
扶貧攻堅戰已進入最關鍵的沖刺階段,扶貧資金是否能合理使用,不僅考驗著相關部門和領導干部的責任心,更事關國家發展的重大戰略。
然而,審計結果顯示,10個省的部分市縣扶貧資金統籌整合不到位,有2.37億元扶貧資金閑置。一些地方和部門在落實重大政策、“三去一降一補”重點任務中還是老牛吃草,慢條斯理。其中,有些地方扶貧資金統籌整合顧慮太多,怕影響專項考核、業績等不敢或不愿整合。大量扶貧資金無法發揮最大效能,只能成為賬本上的一串數字。
喚醒“沉睡”的扶貧資金須敲重錘,各地各部門要依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扶貧資金的檢查、監督制度。一方面,要精準監督。主要責任部門要對扶貧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同時,延伸監督觸角,做到扶貧資金發放到哪里,監督就跟到哪里,確保扶貧資金專款專用,不容扶貧資金閑置。另一方面,要精準問責。每筆資金和每項政策落實后,相關部門要及時跟進,及時發現和糾正其中出現的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對因相關部門和人員懶政怠政等原因導致扶貧資金長期閑置的,要堅持零容忍的態度,狠打追責問責板子,通報曝光典型案例,以嚴肅問責倒逼責任落實。(趙海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