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寧縣、市移民局、市信訪局等3個單位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隆陽區、施甸縣、騰沖市、龍陵縣、市水長工業園區、保山工貿園區、市高黎貢山旅游度假區、騰沖邊境經濟合作區等84個單位考核結果為合格。”近日,保山市印發《關于2015年度全市縣處級領導班子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結果的通報》。
據悉,為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全面落實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根據《保山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辦法》要求,市委、市政府對2015年度87個單位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了檢查考核。并將考核結果進行通報。
《通報》要求,全市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強化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監督,旗幟鮮明支持紀委開展工作。各級紀委要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強化“不敢腐”的震懾、“不能腐”的約束和“不想腐”的意識,以“兩個責任”全面落實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向縱深發展,為保山實現跨越發展、與全國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和紀律保證。
《通報》強調,考核為“合格”檔次的單位要再接再厲,再創佳績。考核為“基本合格”檔次的單位要認真查找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實,并于2016年8月31日前向市委專題報告整改情況,同時抄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將于2016年9月底前組織復查驗收,對整改不重視、責任不落實、效果不明顯的將嚴肅追究責任。(楊 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