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紀委、監察廳近日出臺《信訪舉報轉辦件跟蹤督查辦法》《信訪舉報件歸口管理辦法》和來信、來訪、電話、網絡舉報四項工作規程,進一步提升信訪舉報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信訪舉報轉辦件跟蹤督查辦法》劃分了跟蹤督查責任,明確了督查重點,界定了跟蹤督查的方式和程序。該《辦法》規定,對信訪舉報轉辦件調查進度不快、辦理質量不高的地區和單位,嚴格限期整改;對工作薄弱、問題突出的地區和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并約談分管領導;對因推諉敷衍、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嚴肅追究責任。
《信訪舉報件歸口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信訪室是信訪舉報件的歸口受理部門,統一對信訪舉報件進行登記受理、分流辦理。嚴格規范辦理程序,做到專人登記、一信一碼。明確了重要、一般和重復信訪舉報件的范圍、分流辦理方式。對涉及省管干部問題線索移送案管室。
來信、來訪、電話、網絡舉報四個工作規程對徑送件、移送件、轉送件等信件辦理流程作了具體規定,并制定了辦理流程圖,統一了擬辦單、轉辦單和呈批表等文書格式。
同時,該省還把“兩個辦法”和四項工作規程等27個法規制度匯編成《紀檢監察信訪舉報工作規程及法規匯編》,印發全省紀檢監察干部學習使用,為規范開展信訪舉報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