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文山州各級黨委和紀檢監察機關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守政治擔當,落實政治責任,堅持管黨治黨,堅決剎風整紀,嚴厲懲腐治腐,進一步保持正風肅紀和反腐懲貪高壓態勢。
“兩個責任”深入落實。州委把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落實與深入開展“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緊密結合起來,以焦裕祿、楊善洲、高德榮等先進典型為榜樣,教育廣大黨員干部立信立德,勿忘宗旨,自覺擔當;以白恩培、仇和、沈培平等腐敗案件為反面典型,深入查找黨員干部身上“不嚴不實”和“不忠誠不干凈不擔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做到邊查邊改,立行立改。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各級黨委班子成員帶隊檢查考核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使壓力直接傳導到責任部門。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制度,對失職的34名處級干部給予嚴肅問責。深入開展述廉述責,強化日常監督管理,共有131名科級以上干部向各級紀委全會進行述廉述責。采取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兩個責任”專項紀律檢查,約談各級黨政“一把手”480余人次。
加大作風整治力度。鞏固深化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四風”糾治成果,緊盯“四風”問題新動向,牢牢把握黨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后“三個重要時間節點”,使節日明查暗訪與日常監督檢查形成常態,累計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28起,處理干部31人。深入開展“為官不為”專項治理,在決策落地、部署落實過程中,對“只要不出事、寧愿不做事”等懈怠行為予以嚴厲問責,共處理干部274人。嚴肅查辦基層黨員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轉、“三資”管理、惠農補貼、扶貧救濟、低保醫保、房屋改造資金管理使用等方面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使廣大人民群眾真實感受到黨風政風明顯好轉。
挺紀在前懲腐有力。始終堅持對腐敗行為“零容忍”,重點查處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和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干部。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業務范圍內信訪舉報741件,初核652件,立案387件,其中縣處級11件,鄉科級95件。給予黨政紀處分423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18人,通過查辦案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1490余萬元。特別是嚴肅查處了何知平、余錚等貪污腐敗案件,既懲治了罪有應得的腐敗分子,也震懾了心存僥幸的黨員干部,全州“不敢腐”的氛圍進一步形成。
強化黨員干部監督。緊盯關鍵少數和重點部門、重點崗位,不斷健全巡查機制,完善巡查方法,提高巡查效果。在全省率先制定出臺處級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辦法,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全方位監管黨員干部言行舉止,使監督靠前,落實抓早抓小。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抽查核實102名領導干部的報告情況,2名未如實報告的領導干部被暫緩提拔任用。深入開展廉政風險防控示范創建,各級各部門對黨員干部的監督管理制度進一步充實和完善,特別是全州水利系統開展黨風廉政“防滲墻”活動,得到省水利廳高度認可,提煉總結成“文山經驗”,在全省水利系統廣泛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