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各級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為主”的精神,云南省各地各州市嚴格貫徹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積極推進紀律檢查體制改革,緊扣提名考察以上級紀委為主的要求,嚴格制定出臺提名考察辦法,增強紀委監督權威性。
省委辦公廳正式印發了《州(市)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辦法(試行)》《省紀委派駐紀檢組組長、副組長提名考察辦法(試行)》和《省管企業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辦法(試行)》。
提名考察辦法,明確了州(市)、省紀委派駐紀檢組組長、副組長和省管企業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以省紀委會同省委組織部為主,明確了州(市)、省紀委派駐紀檢組組長、副組長和省管企業紀委書記、副書記的提名考察主體。強調堅持黨管干部原則,著眼于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抓住紀委書記、副書記這個“關鍵少數”,緊扣提名和考察這個“關鍵環節”作出規定。在提名條件上,強調敢于監督、善于監督,注重從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監督責任表現突出的優秀干部中選拔。在干部來源上,要求拓寬選人視野和渠道,可以從紀檢系統內和紀檢系統外提名,并強調紀委書記人選一般應當交流任職。在提名、考察程序上,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云南省實際,分別明確了提名、考察具體要求和有關各方的職責分工。
三個提名考察辦法印發后,全省各地各州市上行下效,紛紛出臺考察辦法,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1個州市先后出臺了提名考察辦法。堅決落實黨管干部原則,選準人用好人,努力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干部隊伍,為云南省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提供堅強組織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