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實行紀檢監察室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總承包辦法(試行)》規定紀檢監察室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方法:
一、 紀檢監察室在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中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注重實效、講求方法:
(一)抓早抓小。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督促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注重運用紀律教育、警示教育、約談、函詢、問責、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方式開展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全面掌握所聯系地區、單位本級管理黨員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風紀律等情況,對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早查處;
(二)綜合檢查。對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開展專項檢查,對涉及全局性、綜合性的重點工作組織集中檢查,對重大決策、決定的貫徹執行或重點項目、工程的推進等情況跟蹤檢查,對作風效能建設情況隨機檢查、抽查,對重要信訪問題組織信訪核查,對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進行初步核查;
(三)細化責任。將總承包工作職責任務具體細化,逐項列出主體責任、監督責任、紀律審查、監督檢查、干部問責等工作任務清單,做到情況明、數字準、責任清;
(四)條塊整合。對實行垂直管理的單位或部門,充分調動系統紀檢監察工作力量,健全監督執紀問責聯合工作機制。對實行地方管理的地區和部門,整合片區紀檢監察工作資源,積極推行片區協作工作機制;
(五)統分結合。監督執紀問責工作落實劃片承包、分片負責、協同配合、全面推進的制度,做到有統有分,統分結合;
(六)內外聯動。加強與司法、審計、金融、稅務、通信等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七)改革創新。積極探索各種務實有效的總承包工作方式方法,不斷完善總承包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