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5年7月9日-18日,省委第八巡視組對祥云進行了巡視,并于8月31日向祥云縣委反饋了巡視意見。祥云縣認真對照省委巡視組提出的要求及相關具體問題,明確整改措施、責任領導、責任單位和進度,切實抓好落實。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果。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方面
(一)關于“縣委督促各級黨組織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有差距,責任意識不強,層層傳導壓力減弱,存在‘上緊下松’的問題”的整改情況。將黨風廉政建設與經濟社會建設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實,2015年至今,共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專題會議2次, 召開9次縣委常委會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召開2次縣委常委班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專題民主生活會,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6次將黨風廉政建設納入集中學習內容。縣委書記、縣長分別召開黨政負責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工作會議,層層傳導壓力,進一步繃緊了黨風廉政建設這根弦。
(二)關于“抓制度建設和制度執行不到位,部分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不到位,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抓得不緊,對分管部門教育不到位”的整改情況。進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機制,層層簽訂了責任書,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和“一崗雙責”,認真組織開展廉政提醒談話,2015年9月,縣委書記與縣紀委書記同其他縣處級領導干部談話,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領導根據分工與分管聯系鄉鎮、部門的科級領導干部510人進行了談話。在舉辦的全縣跨越發展專題培訓班上,設置并專題講授了黨風廉政建設內容,切實加強了對全縣干部的廉政教育。
(三)關于“部分縣級單位和鄉鎮抓黨風廉政建設存在‘重形式輕實效’的問題,對干部的教育管理失之于寬、失之于軟,特別是對鄉鎮站所干部、村組干部的教育管理較為薄弱”的整改情況。推行管黨治黨“責任清單”制度,制定《祥云縣開展農村基層“四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實施方案》,扎實開展農村基層“四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整治,在全縣范圍內對2015年以來查處的17起農村基層黨員干部違紀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曝光。
(四)關于“有的農村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有的黨員干部黨紀法規意識淡薄”的整改情況。積極穩妥處置不合格黨員109名,整改提高107個軟弱渙散黨組織。依托村級活動場所設立“法紀講堂”,抽調精干力量組成師資團隊,開展了《村級黨務知識》《農村三資管理》等專題講授,2015年至今共開展宣講28場次,教育培訓黨員干部2000余人次。
(五)關于“多部門協調配合監督機制不夠健全,合力反腐工作格局沒有完全形成”的整改情況。及時調整充實了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制定印發了《中共祥云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規則》。2015年以來,召開了2次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會議,對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進行了詳細安排部署。通過多部門的共同努力,追回在逃6年的經濟犯罪嫌疑人1名。
(六)關于“紀檢監察機關特別是鄉鎮紀委‘三轉’不到位,還存在監督管理缺位問題,部分鄉鎮紀委、派出紀工委職能作用發揮不夠充分”的整改情況。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機制改革,完成縣紀委監察機關內設機構改革工作,縣紀委監察局參與的議事協調機構僅保留10個。縣紀委主要負責人對部分鄉鎮黨委、政府、紀委負責人進行約談,縣管黨政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向縣紀委全會述廉述責,縣紀委常委掛鉤聯系鄉鎮和派出紀工委。加強紀檢監察干部隊伍建設,制定了《祥云縣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工作暫行辦法》,2015年至今各鄉鎮紀委獨立辦理案件達33件。
(七)關于“反腐倡廉宣傳教育力度不夠,尤其對嚴肅財經紀律和村組干部的法律宣傳、警示教育不夠”的整改情況。創新廉政宣傳教育方式,組織開展了黨章黨規黨紀講解大賽,組織慶祝建黨95周年暨“正氣祥云”廉政書畫攝影展,舉辦慶祝建黨95周年暨喜迎白州60華誕廉政文藝匯演。縣委常委帶頭深入各鄉鎮各部門宣講《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組織了4批次干部到州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參觀學習,開展了3場次典型案例的庭審旁聽,300余名黨員領導干部受到警示教育。建立了祥云縣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中心,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及時發布各類信息,2015年至今共發送廉政提醒短信10次8696條,發布微信122期,發布微博360條。
(八)關于“對重要環節、重要崗位、重要人員的風險防控不到位”的整改情況。加強監督管理,縣紀委將縣級部門存在的270個廉政風險問題匯總成問題清單提交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作為強化日常監管和進行廉政提醒談話的重要依據。完善風險防控機制,從嚴加強資金管理,重要部門主要領導手機與銀行信息提醒捆綁,資金發生變動及時提醒、有效防范。
(九)關于“對苗頭性問題‘抓早抓小’不夠”的整改情況。嚴格執行黨的各項紀律,從“盯違法”轉向“盯違紀”,運用“四種形態”加大對黨員干部的提醒告誡頻次和數量,對黨員干部身上的問題早發現、早處置。突出黨員干部任前廉政審查、廉政談話、廉政考試,2015年以來,對廉政考試不合格的1名領導干部取消了任用資格。
(十)關于“執行‘一案雙查’還不夠到位”的整改情況。嚴查違紀違規和腐敗問題,對3起違紀問題追究當事人責任的同時,還對當事人所在單位的相關領導進行了問責。對2015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到位,責任制考評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6個單位、5名縣管鄉科級干部進行了誡勉談話;共立黨政紀案件72件87人,給予黨紀處分78人、政紀處分19人,移送司法機關14人,鄉科級干部12人,一般干部12人,其他人員63人,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415.3萬元。
(十一)關于“住建、商務、農業、林業等部門問題突出,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等重點領域腐敗案件易發多發”的整改情況。對發案單位發出詳細的檢查建議書或監察建議書,要求完善各項規章制度,限時徹底整改,并加大督促檢查力度,整改不到位決不放過。嚴格按招投標相關規定執行,全面實施公共資源進場交易,2015年至今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共完成交易項目200個,交易金額達5.03億元。加大審計力度,大力開展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專項檢查,2015年開展了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情況等的審計,有效遏制了重點領域腐敗案件的發生。
(十二)關于“一些‘邊緣部門’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的整改情況。從嚴從重懲處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的部門和個人,在抓好對有職有權、有資金、有項目的重點部門監管的同時,積極抓好不管資金、不管項目的黨群部門和邊緣部門的監督管理,實現監管“全覆蓋”“無死角”。
(十三)關于“少數二級預算單位‘小金庫’問題屢禁不止”的整改情況。啟動實施預算執行動態監控系統,2015年至今累計監控預算單位支付業務6127筆,及時規范、糾正、拒付違規支付行為1282筆。對全縣10個鄉鎮和38個縣級部門進行了預算單位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情況專項檢查,查出應繳未繳結余資金653萬元并全部收回縣級財政。開展了全縣涉農專項資金專項整治工作,受到中央和省州專項督查組的好評。
(十四)關于“鄉鎮站所、農村基層‘小官貪腐’問題突出,農村宅基地審批、低保審批、山林地流轉、集體資產處置、支農惠農資金使用等方面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時有發生,有的村組出現‘能人腐敗’‘家族式腐敗’等問題”的整改情況。加強對鄉鎮站所、涉農部門的監管,2015年至今共清退農村低保對象1651人、城市低保對象147人。充分發揮鄉鎮紀委執紀監督職能作用,強化紀律審查,2015年10個鄉鎮全部有自辦案件,有效解決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問題。
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方面
(一)關于“精簡會議、文件力度不夠,少數縣級單位和鄉鎮還存在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的問題”的整改情況。嚴格會議審批和發文報批,會議堅持“六不開”,文件堅持“六不發”,2015年以來,以縣委、縣政府名義召開的會議、下發的文件數量得到有效控制。進一步強化工作落實的跟蹤問效,2015年以來,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共牽頭開展專項督查137次,確保了工作的落實。
(二)關于“部分干部擔當精神不足,有‘干的越多風險越大’的消極思想,出工不出力,在崗不盡責;有的鄉鎮干部、村組干部‘油滑推’問題突出,回避工作矛盾,甚至將矛盾‘上交’,不敢擔當,不愿擔責”的整改情況。嚴肅查處干部“走讀”行為,深入開展“六個嚴禁”和“為官不為”專項整治。2015年以來,監督檢查91次,發現問題2個,整改問題2個,處理13人。加強黨員干部理想信念教育,組織開展了“跨越發展專題培訓”等系列活動,鞏固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以及“三嚴三實”和“忠誠干凈擔當”專題教育成果,深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教育引導各級黨員領導干部樹牢履職盡責的意識。
(三)關于“少數縣級單位內部管理混亂,工作紀律松弛,服務態度粗暴,工作推諉扯皮。有的干部‘慵懶散慢玩浮’,以‘依法依規,按章辦事’為由不作為慢作為。個別干部從事營利性活動”的整改情況。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州縣黨委實施辦法,建立落實八項規定情況月報及舉報受理、查辦、信息反饋、通報等制度。2015年至今開展明察暗訪110余次,問責42人,政紀處分2人;分3次轉發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15起。
(四)關于“有的領導干部調研不深入,下基層‘走馬觀花’,解決實際問題力度不夠的問題”的整改情況。嚴格落實轉變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相關規定,縣級領導以身作則,突出問題導向,結合跨越發展、脫貧攻堅等重點工作,積極開展隨機調研和蹲點調研,協調解決基層、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以及重大基礎設施、基礎產業項目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五)關于“極少數領導干部變相以同學、朋友身份到非營利性私人住所聚會,群眾議論較多;有的公務接待存在層層陪同的問題;極個別領導干部公車私用問題仍有反映”的整改情況。加大對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力度,加大對商場、賓館、飯店、娛樂場所和其他隱蔽場所的明察暗訪和監督檢查力度。嚴格落實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各項規定,嚴格落實節假日公車封存制度,定期不定期開展明察暗訪和突擊檢查,2015年至今共查處公車私用問題2起,問責3人。
三、執行民主集中制和選人用人方面
(一)關于“少數班子成員對執行民主集中制認識不足,作用發揮不夠,有的決策會前溝通交流不夠,會上提出意見建議少,討論不充分,會后又有‘不同聲音’”的整改情況。認真落實《縣委工作規則》《縣委常委會議事決策制度》,“三重一大”等事項一律提交縣委常委會集體研究討論,注重發揮班子整體功能,努力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允許個人保留不同意見,但集體作出的決策必須堅決執行。
(二)關于“少數決策結合實際不夠緊密,對關系群眾利益方面考慮不足,廣泛征求意見建議不夠”的整改情況。嚴格按照縣委、縣政府工作規則開展工作,重要決策事先充分咨詢、論證、評審、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認真開展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等工作,待討論時機成熟再提交相關會議研究討論決定。
(三)關于“全面準確了解考察干部還有差距,出現個別干部‘帶病提拔’情況”的整改情況。嚴格遵循任免程序,干部任職前廣泛征求紀檢、公安等部門意見,并通過祥云電視臺、《祥云時訊》等進行任前公示。實行干部選拔任用全程紀實制度,堅持實名制推薦領導干部,2015年至今,共有52名領導干部推薦提名人選109人。在換屆工作中,1215名干部簽訂嚴肅換屆紀律承諾書,堅決查處拉幫結派、拉票賄選等行為,維護了換屆工作的嚴肅性。
(四)關于“干部選拔任用視野不寬,黨政機關主要部門干部任用較多,對其它部門干部、基層一線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的關心培養不夠,選拔任用較少”的整改情況。認真貫徹落實鄉鎮工作崗位補貼等制度機制,明確鄉鎮公務員服務期限,縣級部門選調鄉鎮公務員原則上必須進行公開遴選。2015年,從基層選拔干部21名,交流到鄉鎮任職10名,交流到縣級部門任職10名,縣級部門下派任職11名。在鄉鎮黨委換屆中,從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和優秀村干部中選拔鄉鎮領導10名,把長期在鄉鎮工作的18名干部交流回縣城任職。
(五)關于“干部科學合理配備上還有差距,部分鄉鎮干部還缺乏鍛煉,工作經驗不足,處理復雜問題能力偏弱,工作難開展”的整改情況。研究制定了《祥云縣縣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分析研判工作辦法(試行)》,為干部調配提供切實可行的依據。選派了10名缺乏基層任職經歷的縣級部門科級干部掛任鄉鎮黨政副職,選送了103名縣鄉村干部參加省州各類調訓,與浙江大學、云南大學簽訂了為期3年的干部教育培訓合作協議,選派了71名正科級以上干部到浙江大學培訓學習,選派了2名干部到云天化集團掛職鍛煉。
(六)關于“干部日常監督管理措施不夠完善,一定程度存在失之于寬、失之于軟,重選拔任用、輕跟蹤管理的現象。干部輪崗交流機制不健全,有的在同一崗位任職時間較長。整改消化超職數配備干部和清理規范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還不到位”的整改情況。堅持領導干部任前談話、重大事項報告等制度,注重部門之間干部交流,專業性較強部門副職與鄉鎮專業對口副職進行輪換,對在縣級機關任職時間較長的干部實行輪崗交流。認真開展“三超兩亂”和領導干部違規兼職問題清理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縣共消化超配干部8名,一次性清理在社會團體兼職的退(離)休干部5人次,規范審批備案6人次。
四、其他方面
(一)關于“‘六個嚴禁’專項整治宣傳教育力度不夠。少數干部對‘六個嚴禁’重要性認識不到位,警惕意識和拒腐防變能力不強。領導干部收受‘紅包’問題仍有反映”的整改情況。扎實開展“六個嚴禁”專項整治,領導干部主動上交禮金14萬余元。嚴肅處置頂風違紀行為,對違反“六個嚴禁”和大理州嚴禁領導干部收送紅包“六條禁令”行為的,一律先免職,再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2015年以來,全縣973名科級以上領導干部作出不收送“紅包”承諾。
(二)關于“近幾年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較快,所產生的矛盾和問題較多,群眾信訪訴求多,化解矛盾糾紛任重道遠”的整改情況。建立健全社會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機制,嚴格執行縣級領導干部定期接訪制度和信訪包案制度,2015年以來,縣級領導公開接訪61批747人次,其中視頻接訪9次、定點接訪12次,推動問題化解60余個;全縣共接待群眾來信來電來訪2319件,辦結2236件,辦結率為96.4%。
(三)關于“對省委巡視組在巡視祥云期間移交的問題線索和各類信訪舉報及反映的處理”的整改情況。由縣紀委監察局受理的32件信訪件已全部辦結,其中3件問題線索辦理情況已于2015年9月16日上報省委巡視辦信息督查處,一般信訪問題29件,其中轉立案8件,黨紀處分14人,問責2人。由縣委政法委牽頭辦理的涉法涉訴信訪件15件已全部辦結。移交縣委縣政府信訪局的43件信訪材料(信訪事項),其中1件不屬于信訪事項受理范圍,已對上訪人送達不予受理告知書,其余42件已全部辦理完畢。
整改情況還將在云南網和云南省監察廳網站全文通報。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中共祥云縣委反映。聯系單位:中共祥云縣委督查室;聯系電話:0872-3133057;電子郵箱:xydcxx@163.com。(中共祥云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