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州出臺方案,正式啟動2016年巡察工作,加強對縣(市)和州屬重點部門主要領導及班子成員的監督,強化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各項制度和規定,推動全州黨的先進性和廉潔性建設,持續發力,形成 震懾,打通巡察監督最后一公里。
方案明確了巡察的對象、內容、時間、方式及步驟。巡察內容主要聚焦于遵守黨的政治紀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加強作風建設、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及執行廉潔自律規定、執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落實州委政府重大決策、重大項目部署情況以及省委巡視組巡視反饋后的整改落實等情況。巡察將分二輪進行,從7月20日至10月下旬持續開展。巡察組工作人員統一進駐被巡察縣或州屬部門開展工作。
巡察主要采取與被巡察單位主要領導溝通情況、召開動員會、進行民主測評表和問卷調查、個別談話、查閱資料、明察暗訪、列席會議、接訪、重要情況報告、邊巡邊改、報告巡察情況和反饋巡察意見等12種方式進行。
在巡察組進駐被巡察單位開展巡察工作當日須在州級新聞媒體發布巡察公告。對發現的一般性問題按有關規定下達整改通知,涉嫌違紀違法的,按規定程序和要求交由相關部門和機關辦理。巡察反饋、整改等情況,將通過媒體和黨內通報等形式公開,接受黨員、干部和人民群眾監督。
據悉,自2014年始,文山州抓住“一把手”關鍵少數開展巡察監督工作,之前,全州已組織開展了兩輪巡察,發現問題54個,向被巡察單位提出整改意見44條。部分縣(市)針對重點領域、重點問題開展巡察,督促整改問題478個。整改完成省委巡視組向8縣(市)黨委反饋提出的整改意見190件;辦結移交信訪問題521件;辦結向8縣(市)紀委移交問題線索240件;辦結向8縣(市)委組織部移交有關問題34件。